中新網10月27日電 澳門特區政府公報27日刊登《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行政法規。
  規章主要規範在公共或私人建築物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及相關設備,訂定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直接或經配電系統與公共電網連接的應遵安全技術條件,以及在建築物安裝光伏系統的要件。
  按照規章內“公佈後滿90日起生效”的規定,《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將在2015年1月26日正式生效。
  為了確保公共電網的安全穩定,規章對光伏系統並網時的電能質量,以及系統出現異常情況或故障時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方面都有規範。
  除了相關的電氣和並網安全技術要求,規章亦針對澳門樓宇實際環境,提出在建築物安裝的安全要求,例如太陽能光伏板與建築物安裝錶面之間的散熱間距、支架和基座的牢固和防水要求等。
  除了技術要求外,在申請的行政程序上,法規訂定由土地工務運輸局負責接收申請、審批申請和監管執行。  (原標題:澳門頒佈“太陽能法” 2015年1月26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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